作者: 阿斯拉姆·阿卜杜拉
来源: 结婚与离婚 - 古兰经的观点
一男一女结成家庭被认为是世界上所有宗教中最重要的宗教仪式. 家庭是社会的基础,是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培育下一代的中心. 它是人类文明的核心.
《古兰经》用 nikah 一词来形容男人和女人的结合. 它的字面意思是相互吸收,就像雨水被地球吸收一样. 因此,《古兰经》描述了丈夫和妻子彼此的 Zauj (平等伙伴). 这意味着在家庭结合中,两者都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彼此以一种互补的方式,没有一个,对方就不能认为自己是完整的。. 很明显,在不兼容的情况下, 家庭生活不会平衡和健康.
《古兰经》描述了 nikah 是两个成年人之间的牢固合同. 因此,在《古兰经》的解释中,成年前举行的婚姻不被视为尼卡. 实际上, 《古兰经》宣称结婚年龄是成年的标志. “并测试孤儿 [在你的监督下] 直到他们到了结婚年龄。”- 4:6
《古兰经》给予男性和女性绝对的自由选择生活伴侣的权利. 一方面, 它告诉男人 “然后与您合法或渴望的女性结婚” (4:3), 另一方面它告诉女性,男性不能违背她们的意愿来束缚她们, “噢,你们已经获得信仰的人! 您这样做是不合法的 [尝试] 成为你妻子的继承人 [抓住它们] 违背他们的意愿” – 4:19
因此,《古兰经》提倡平衡的理念, 兼容的, 契约婚姻确保平等, 尊严和责任. 第四章和第 4 节明确界定了这种联盟的目标 24, 它说婚姻是志同道合的人的结合,以促进有尊严的关系.
《古兰经》还宣扬一夫一妻制的思想. 它并没有给予男性自由娶多个妻子的许可. 实际上, 《古兰经》谈到只有当第一任妻子不再存在时才可以第二次结婚. “但是如果你想放弃一个妻子并另娶一个妻子,” (4:20) 换句话说, 只有当第一任妻子不在场时才能进行第二次结婚.
我们如何才能使《古兰经》的这一指令与同一章中出现的另一节经文相一致,并允许男人与多个人结婚?
“如果你有理由担心你可能无法公平地对待孤儿, 然后从其中结婚 [其他] 诸如此类的女性对您来说是合法的 – [甚至] 二, 或三个, 或四个: 但如果您有理由担心您可能无法平等公平地对待他们, 然后 [只要] 一 – 或者 [从其中] 那些你合法拥有的人. 这将使你更有可能不会偏离正确的道路. – 4:3
在此之前,古兰经说:
“因此, 将他们的财产归还给孤儿, 并且不要用坏的东西代替 [你自己] 为了美好的事物 [属于他们的], 并且不要将他们的财产与你自己的财产一起消费: 这, 真的, 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 – 4:2
换句话说, 结婚两个, 三四个女人是有条件的. 这不是一般许可. 这项规定或修订是因当时的情况而有必要作出的. 正如《古兰经》明确指出的那样,只有在关系中保持绝对正义的情况下才允许确保对孤儿和寡妇的保护 “但如果你有理由担心你可能无法平等公平地对待他们, 然后 [只要] 一。” (4:3) 换句话说, 一夫一妻制是一般规则.
有时, 有人提出这样的论点:如果妻子不能生育或者得了绝症, 允许第二任妻子在第一任妻子在场的情况下. 这并不是《古兰经》所说的意图 “他给男性和女性 [给他所愿意的人], 并使他所意欲的人不能生育: 为了, 真的, 他是无所不知的, 他的力量是无限的。” – 42:50
换句话说,不能生育并不是第二次结婚的必要条件。.
因此, 《古兰经》对于一夫一妻制的婚姻有绝对明确的规定.
离婚
婚姻 (尼卡) 是一份和平的契约, 平衡而有尊严的关系. 《古兰经》承认,如果夫妻关系失衡,夫妻之间有可能分离。, 有失尊严,差异可能是不可调和的. 为此,古兰经使用术语 Talaq (离婚).
因此, 《古兰经》给出了分居或离婚过程的详细细节,而不是由一方任意决定. 《古兰经》首先建议丈夫和妻子自行友好地调和分歧,如果两人未能做到这一点,则描述了寻求双方同意的解决方案的复杂过程. 它说:“如果您有理由担心, [已婚] 夫妻, 从他的人民中任命一名仲裁员,从她的人民中任命一名仲裁员; 如果他们都想拨乱反正, 神可能会带来他们的和解. 看哪, 神确实是全知的, 意识到的. – 4:35
换句话说,如果仲裁委员会未能帮助夫妻双方调和分歧,双方将指定一名仲裁员来解决分歧, 那么他们可以建议离婚,或者如果他们有权做出决定, 他们可以宣布并执行离婚.
离婚的决定不是个人的决定, 男人不一定有特权念三遍talaq这个词来结束关系.
之后会发生什么? 丈夫和妻子都有再次结婚的自由. 不过,这条规定对妻子有一个条件:. 她会等三个月,如果她怀孕了, 她会等到交货. 在这段时间, 丈夫负责她的所有开支. 男人可以不等就结婚,但如果他想与妻子和好,可以在此期间再次续签婚约。. 因此《古兰经》说: “而在此期间,她们的丈夫完全有权将她们接回来, 如果他们希望和解; 但, 依照正义, 妻子的权利 [关于她们的丈夫] 等于 [丈夫的] 与他们有关的权利, 尽管男人优先于他们 [在这方面] 上帝是全能的, 明智的. – 2:228
表达“男人优先于他们” [在这方面]” 是给予他们履行合同的额外机会. 实际上, 这是一项额外的责任.
第一次塔拉克和解后, 如果关系变得恶化且不可调和,则可以执行第二个 talaq,前提是遵循第一个 talaq 期间使用的流程. 然而, 如果第三次寻求塔拉克并颁布法令, 那么它将是不可撤销的. 妇女有权在第三次塔拉克之后结婚,并且只有在她的第二任丈夫去世或与她离婚三次的情况下, 她的前夫可以再娶她.
这些是结婚和离婚的简单规则. 《古兰经》不允许其追随者任意决定事情. 一般认为丈夫念三遍“talaq”就等于离婚, 不是古兰经法令或权利. 实际上, 违背契约精神和维持家庭健康的基本规范.
丈夫将“talaq”念三遍的做法与《古兰经》的说法相矛盾.
我们必须认识到,《古兰经》中有关婚姻和离婚的规则融入了父权社会中过去和现在依然存在的价值观和习俗。, 根据人类的意见任意决定. 这些规则与神圣的指导方针无关. 这是, 因此, 当务之急是对《古兰经》有一个诚实和准确的理解,并放弃几个世纪以来发生的插曲.
赋予男性口头终止家庭的绝对权利,只需说, “我一次跟你离婚三次,或者分三次离婚” 无非是旧的父权制度的重申,这种制度允许男人对女人发号施令. 它违反了合同关系的精神和文字. 它让女性处于一种完全依赖丈夫的状态,最重要的是,这让她觉得自己作为妻子的生存取决于丈夫的意愿. 这只不过是光荣的奴隶制. 这是不合逻辑的, 不公正且违背神的智慧. 这种习俗毁掉了数百万妇女的生活,她们在所谓宗教的祭坛上默默受苦。. 这种习俗需要根据《古兰经》进行分析并修改和改变,因为它明显违反了神圣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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